精品久久久久久久-av色综合-2025国产精品-国产毛片一区二区-福利在线免费观看-91丨九色丨黑人外教-日本黄色网址大全-中文在线中文资源-老司机av网站-中文字幕日本视频-操人免费视频-精品国产1区2区3区-中文一区在线播放-欧美不卡123-福利色视频

北京高院:股東會決議推遲出資的期限,影響資本充實的,推遲出資行為構成出資不實,執行中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予以支持

執行復議與執行異議之訴 執行復議與執行異議之訴
2021-09-08 10:03 4823 0 0
本案中,優選公司的股東在發生交易后作出關于申請延遲繳納注冊資金的股東會決議,這在客觀上對被執行人的資本充實造成了妨害,并損害了金谷公司基于此而產生的信賴利益,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構成出資不實,應當追加其開辦股東為被執行人。

作者:鮮文

來源:執行復議與執行異議之訴(ID:qzzxlaw)

裁判要旨

股東會決議推遲出資的期限,影響資本充實的,推遲出資行為構成出資不實,執行中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予以支持

實務要點

第一、股東的出資責任應與公司債權人基于公司的注冊資金對其責任能力產生的判斷相對應。股東會決議推遲繳納出資及決議的公示、債權人與公司發生交易的時間先后來進行判斷:交易發生前,股東會已決議推遲繳納出資并經工商登記公示的,債權人對此已經有所判斷,不影響公司資本充實,自然不構成出資不實;股東會決議推遲繳納出資但未經工商登記公示或雖經工商登記公示,但在交易發生后方經股東會決議推遲的,可視為影響了債權人基于公司公示的注冊資金數額而產生的信賴利益,自然構成出資不實。本案中,優選公司的股東在發生交易后作出關于申請延遲繳納注冊資金的股東會決議,這在客觀上對被執行人的資本充實造成了妨害,并損害了金谷公司基于此而產生的信賴利益,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構成出資不實,應當追加其開辦股東為被執行人。北京高院評價“公司股東按照其公示的承諾履行出資的義務,是相對于社會的一種資本充實義務,其應正當行使變更出資金額、期限以及轉讓股權的權利,不能對公司資本充實造成妨害,從而損害公司債權人基于其公示的承諾和公司注冊資金數額而產生的信賴利益,否則即構成出資不實。本案中,許曦文在浙江優選公司設立時,承諾在2014年10月15日前履行剩余300萬元出資義務。……出資期限從2014年10月15日延遲至于2032年10月15日。這在客觀上對浙江優選公司資本充實造成了妨害,并損害了金谷信托公司基于許曦文公示的承諾和浙江優選公司的注冊資金數額而產生的信賴利益,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構成出資不實。在浙江優選公司已經法院生效裁定認定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金谷信托公司以許曦文出資不實,應在在設立公司時的未實繳出資額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主張,符合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本院予以支持。”

第二、從利益衡量角度,利用認繳制逃避債務而得利,債權人因信賴當時工商登記的公示效力而進行交易,其交易安全反而未得到保障,在公司股東意思自治與社會交易安全之間進行利益衡量。需要注意的是,變更后并經工商登記產生效力的公司章程規定出資期限尚未到期,該變更行為系發生在交易之后,如果承認延長出資行為對債權人發生效力,則將損害債權人因信賴原公司章程而與之交易的信賴利益,進而破壞社會整體的交易安全,在公司股東意思自治與社會交易安全之間,利益顯著失衡。

另外,股東出資不實與股東出資加速到期完全不同,《九民會議紀要》第6條【股東出資應否加速到期】在注冊資本認繳制下,股東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債權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請求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東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窮盡執行措施無財產可供執行,已具備破產原因,但不申請破產的;(2)在公司債務產生后,公司股東(大)會決議或以其他方式延長股東出資期限的。該案并非按照股東出資加速到期的處理思路,關鍵在于并未從整體上否定變更章程的行為,只是不認可其對債權人之效力,仍舊適用之前章程規定的出資期限(2015年),而非強制使變更后的出資期限“加速到期”(由2032年提前至現在),不同于“惡意展期”之情形。從整體上不否定變更章程的行為,只是對基于信賴利益債權人不發生效力,此種處理思路類似于夫妻離婚協議財產約定的對內效力與對外效力,江蘇高院評價“夫妻所有共同財產歸男方所有,此約定直接導致陳爽喪失清償能力,對天鷹公司的合法權益構成損害。該財產分割協議,對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但不能對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以上部分內容摘自《論“法條分析·價值評判·利益衡量”司法裁判方法——以執行程序中“加速到期”問題為中心》,作者雷運龍、王利群。

第三、對于是否構成出資不實的認定因涉及實體權利義務的判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要通過執行異議之訴的程序處理。這就引出一個問題:變更、追加被執行人的執行異議之訴程序是僅就執行變更、追加裁定的范圍進行審理還是按照公司法解釋的規定,對股東承擔出資不實的責任進行實質性判斷。可參考《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異議及執行異議之訴案件審理指南(一)》十一、基于變更或追加被執行人提出的執行異議及執行異議之訴案件的審查處理4、申請人主張變更或追加被申請人為被執行人的,應對被申請人存在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出資、抽逃出資、未依法出資即轉讓股權、資產混同、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等行為承擔舉證責任。被申請人否認申請人主張的,應對不應變更或追加其為被執行人等主張承擔舉證責任。另外,因本案在變更、追加當事人的規定施行前已進入復議程序,按照原有執行異議復議程序辦理即可。

案情介紹

一、金谷信托公司與浙江優選公司營業信托糾紛一案,北京二中院于2014年9月29日受理,并于2015年7月10日作出(2014)二中民(商)初字第11032號民事判決浙江優選公司按照《資金信托合同補充協議》的約定收購金谷向日葵15號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信托計劃(第1期)項下的優先級受益權,向金谷信托公司支付收購優先級受益權的價款五千零三十三萬五千七百二十六元零三分;浙江優選公司向浙江優選公司賠償遲延支付優先級受益權價款的利息損失。

金谷信托公司申請執行,查封被執行人浙江優選公司名下一輛機動車,但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金谷信托公司提出追加浙江優選公司股東許曦文為(2015)二中執字第01155號執行案件被執行人。

二、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關工商登記備案材料顯示:浙江優選公司2012年10月16日成立時,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實收資本為2000萬元,其中南宇玨認繳出資額4500萬元,持股比例為90%,實繳出資額1800萬元于2012年10月15日到位,余額交付期限為2014年10月15日;許曦文認繳出資額500萬元,持股比例為10%,實繳出資額200萬元于2012年10月15日到位,余額交付期限為2014年10月15日。

2013年11月21日,該公司股東發生變更,變更后的股東情況為:南宇玨認繳出資額500萬元,持股比例為10%,實繳出資額200萬元已于2012年10月15日到位;許曦文認繳出資額500萬元,持股比例為10%,實繳出資額200萬元已于2012年10月15日到位;臺州市首信擔保投資有限公司認繳出資額3175萬元,持股比例為63.5%,實繳出資額1270萬元已于2013年11月21日到位;浙江眾志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認繳出資額825萬元,持股比例為16.5%,實繳出資額330萬元已于2013年11月21日到位。

2014年6月15日,被執行人股東作出關于申請延遲繳納注冊資金的股東會決議,并通過了公司章程修正案,約定除首期出資外,其余資金于2032年10月15日前繳納。

2015年10月19日,被執行人股東再次變更,變更后的股東情況為:南宇玨認繳出資額200萬元,已足額繳納,持股比例為4%;王家蓁認繳出資額200萬元,已足額繳納,持股比例為4%;浙江眾志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認繳出資額825萬元,其中首期出資330萬元已繳納,余額將于2032年10月15日前到位,持股比例為16.5%;臺州市首信擔保投資有限公司認繳出資額3175萬元,其中首期出資1270萬元已繳納,余額將于2032年10月15日前到位,持股比例為63.5%;北京中投工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認繳出資額600萬元,認繳出資將于2032年10月15日前到位,持股比例為12%。

三、北京二中院認為,執行程序中追加被執行人,應當有法律或司法解釋的明確規定。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的范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本案中,第一,浙江優選公司設立時,許曦文作為公司設立時的股東之一,根據當時的公司章程,其對公司投入的注冊資金已到位200萬元,剩余出資300萬元的繳納期限為2014年10月15日。2014年6月15日,浙江優選公司的公司章程經股東會決議修改后,約定股東剩余出資于2032年10月15日前繳納。該公司章程修改出資期限未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第二,公司設立后,許曦文將持有的公司股權全部轉讓,該股權轉讓行為亦未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故本案不能認定許曦文出資期限屆滿未足額繳納出資。金谷信托公司主張許曦文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應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浙江優選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責任,可通過其他途徑予以解決。綜上,本案不符合以股東出資不實為由追加被執行人的法定情形,金谷信托公司提出的追加許曦文為被執行人的申請,缺乏法律依據,該院不予支持。北京二中院作出(2015)二中執異字第01478號執行裁定,駁回了金谷信托公司提出的追加許曦文為(2015)二中執字第01155號執行案件被執行人的請求。

四、北京高院查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關工商登記備案材料顯示,浙江優選公司成立時,許曦文認繳出資額500萬元,持股比例為10%,實繳出資額200萬元于2012年10月15日到位,余額交付期限為2014年10月15日。2015年8月8日,許曦文與北京中投工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浙江優選公司6%的300萬元股權(該部分股權為認繳出資,尚未出資到位)轉讓給北京中投工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轉讓價為300萬元,未到位的300萬元由北京中投工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于2032年10月15日前承擔到位的義務。同日,許曦文與王家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浙江優選公司4%的200萬元股權(該部分股權已足額繳納)轉讓給王家蓁,轉讓價為200萬元。

金谷信托公司訴浙江優選公司營業信托糾紛一案的(2014)二中民(商)初字第11032號民事判決查明,2012年12月17日,金谷信托公司與浙江優選公司、臺州首信擔保公司、溫州眾志擔保公司簽訂《信托計劃合作框架協議》,約定了浙江優選公司承擔差額補足義務。2012年12月,金谷信托公司與浙江優選公司簽訂《資金信托合同》。該期信托期限為一年,成立的時間是2012年12月27日。金谷信托公司與浙江優選公司于2013年12月簽訂的《資金信托合同補充協議》載明:“本期信托到期融資人無法歸還貸款本息,擔保公司無力先行償付貸款本息,同時次級受益人即浙江優選公司無力履行《資金信托合同》約定的差額補足義務。……浙江優選公司將繼續履行《信托計劃合作框架協議》規定的差額補足義務。”與浙江優選公司共同簽訂《信托計劃合作框架協議》的擔保機構臺州首信擔保公司、溫州眾志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現為浙江優選公司的企業法人股東。

按照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溫州眾志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6日變更名稱為浙江眾志擔保公司。

2015年12月7日,北京二中院作出(2015)二中執字第1155-1號執行裁定發生法律效力。該裁定第1頁載明“現被執行人暫無財產可供執行,申請執行人的涉案債權未予執行。”

裁判要點與理由

北京高院認為:被執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的范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公司股東按照其公示的承諾履行出資的義務,是相對于社會的一種資本充實義務,其應正當行使變更出資金額、期限以及轉讓股權的權利,不能對公司資本充實造成妨害,從而損害公司債權人基于其公示的承諾和公司注冊資金數額而產生的信賴利益,否則即構成出資不實。本案中,許曦文在浙江優選公司設立時,承諾在2014年10月15日前履行剩余300萬元出資義務。在浙江優選公司與金谷信托公司簽訂《信托計劃合作框架協議》、《資金信托合同》后,南宇玨將4500萬元股權中的4000萬轉讓給與浙江優選公司共同簽訂《信托計劃合作框架協議》的擔保機構臺州首信擔保公司、浙江眾志擔保公司,繼續約定并承諾未到位的出資由各股東在2014年10月15日前出資到位。2013年12月,出現了作為擔保機構的臺州首信擔保公司、浙江眾志擔保公司“無力先行償付貸款本息”、浙江優選公司“無力履行《資金信托合同》約定的差額補足義務”的情況,浙江優選公司與金谷信托公司簽訂了《資金信托合同補充協議》,順延該期信托計劃。但約半年后,南宇玨、許曦文、臺州首信擔保公司、浙江眾志擔保公司等浙江優選公司的股東作出關于申請延遲繳納注冊資金的股東會決議,并通過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將除首期出資2000萬元外的3000萬元的出資期限從2014年10月15日延遲至于2032年10月15日。這在客觀上對浙江優選公司資本充實造成了妨害,并損害了金谷信托公司基于許曦文公示的承諾和浙江優選公司的注冊資金數額而產生的信賴利益,有違誠實信用原則,構成出資不實。在浙江優選公司已經法院生效裁定認定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金谷信托公司以許曦文出資不實,應在在設立公司時的未實繳出資額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主張,符合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本院予以支持。但金谷信托公司提出的許曦文亦應在未出資額的利息范圍內承擔責任并在本案中一并處理的主張,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綜上,二中院異議裁定適用法律錯誤,應予糾正。裁定撤銷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15)二中執異字第01478號異議裁定;追加許曦文為(2015)二中執字第01155號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許曦文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在出資不實的三百萬元范圍內向中國金谷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清償責任。

標簽:標的異議丨執行復議丨變更追加丨出資不實丨認繳期限

案例索引: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6)京執復106號“中國金谷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與浙江優選中小企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行裁定書”(審判長雷運龍代理審判員王利群代理審判員吳銘奐),載《中國裁判文書網》(20161222)。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七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營利法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出資人或依公司法規定對該出資承擔連帶責任的發起人為被執行人,在尚未繳納出資的范圍內依法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其股東未依法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該原股東或依公司法規定對該出資承擔連帶責任的發起人為被執行人,在未依法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二條  被申請人或申請人對執行法院依據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作出的變更、追加裁定或駁回申請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執行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之訴。

被申請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以申請人為被告。申請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以被申請人為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第十三條  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東在公司設立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訴訟的原告,請求公司的發起人與被告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的發起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被告股東追償。

股東在公司增資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訴訟的原告,請求未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義務而使出資未繳足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責任后,可以向被告股東追償。

第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向該股東提起訴訟,同時請求前述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受讓人根據前款規定承擔責任后,向該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

6.【股東出資應否加速到期】在注冊資本認繳制下,股東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債權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請求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東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公司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窮盡執行措施無財產可供執行,已具備破產原因,但不申請破產的;

(2)在公司債務產生000000后,公司股東(大)會決議或以其他方式延長股東出資期限的。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異議及執行異議之訴案件審理指南(一)》

十一、基于變更或追加被執行人提出的執行異議及執行異議之訴案件的審查處理

4、申請人主張變更或追加被申請人為被執行人的,應對被申請人存在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出資、抽逃出資、未依法出資即轉讓股權、資產混同、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等行為承擔舉證責任。被申請人否認申請人主張的,應對不應變更或追加其為被執行人等主張承擔舉證責任。

注: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資產界立場。

題圖來自 Pexels,基于 CC0 協議

本文由“執行復議與執行異議之訴”投稿資產界,并經資產界編輯發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請勿轉載,謝謝!

原標題: 北京高院:股東會決議推遲出資的期限,影響資本充實的,推遲出資行為構成出資不實,執行中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予以支持

執行復議與執行異議之訴

最高院及省高院案例解讀,和優秀法官保持同樣思維高度。分享強制執行領域“有用的干貨”,堅持實務取向,以執行復議與執行異議之訴為重點,用案例精準解讀法律,有效解決具體法律問題。

40篇

文章

10萬+

總閱讀量

特殊資產行業交流群
推薦專欄
更多>>
  • 政信三公子
    政信三公子

    鐺煮山川,粟藏世界,有明月清風知此音。呵呵笑,笑釀成白酒,散盡黃金。

  • 中證鵬元評級
    中證鵬元評級

    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中國最早成立的評級機構之一,先后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國家發改委及香港證監會認可,在境內外從事信用評級業務,并具備保險業市場評級業務資格。2019年7月,公司獲得銀行間債券市場A類信用評級業務資質,實現境內市場全牌照經營。 目前,中證鵬元的業務范圍涉及企業主體信用評級、公司債券評級、企業債券評級、金融機構債券評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評級、結構化產品評級、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評級、境外主體債券評級及公司治理評級等。 迄今為止,中證鵬元累計已完成40,000余家(次)主體信用評級,為全國逾4,000家企業開展債券信用評級和公司治理評級。經中證鵬元評級的債券和結構化產品融資總額近2萬億元。 中證鵬元具備嚴謹、科學的組織結構和內部控制及業務制度,有效實現了評級業務“全流程”合規管理。 中證鵬元擁有成熟、穩定、充足的專業人才隊伍,技術人員占比超過50%,且95%以上具備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 2016年12月,中證鵬元引入大股東中證信用增進股份有限公司,實現戰略升級。展望未來,中證鵬元將堅持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規范化的發展道路,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原則,強化投資者服務,規范管控流程,完善評級方法和技術,提升評級質量,更好地服務我國金融市場和實體經濟的健康發展。微信公眾號:cspengyuan。

  • 小債看市
    小債看市

    最及時的信用債違約訊息,最犀利的債務危機剖析

  • 雷達Finance
  • 蔣陽兵
    蔣陽兵

    蔣陽兵,資產界專欄作者,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盈科粵港澳大灣區企業破產與重組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山大學法律碩士,具有獨立董事資格,深圳市法學會破產法研究會理事,深圳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個人破產委員會秘書長,深圳律師協會破產清算專業委員會委員,深圳律協遺產管理人入庫律師,深圳市前海國際商事調解中心調解員,中山市國資委外部董事專家庫成員。長期專注于商事法律風險防范、商事爭議解決、企業破產與重組法律服務。聯系電話:18566691717

  • 觀點
    觀點

    觀點(www.guandian.cn)向來以提供迅速、準確的房地產資訊與深度內容給房地產行業、金融資本以及專業市場而享譽業內。公眾號ID:guandianweixin

微信掃描二維碼關注
資產界公眾號

資產界公眾號
每天4篇行業干貨
100萬企業主關注!
Miya一下,你就知道
產品經理會及時與您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