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統計師、高級經濟師職稱。曾于政府部門擔任副處長、處長職務,1996-2016年間先后任興業銀行總行辦公室、業務發展部、公司金融部總經理,興業銀行董事、董事會秘書。在公司治理、商業銀行資本管理及資本工具創新、互聯網金融、環境金融等領域進行了長期的研究和實踐,在國內主持和推動了商業銀行次級債、混合資本債等資本工具的創設和發行工作;致力于綠色金融的研究和推廣工作,推動興業銀行在國內首先采納赤道原則,多次應邀在我國臺灣地區、越南、澳洲、新西蘭做綠色金融專題演講,獲得省、部級學術獎項。

深圳前海金融資產交易所有限公司



11月7日,債券受托管理人公告稱,截至2025年10月28日,陜西省西咸新區秦漢新城開發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秦漢集團”)未結清信貸中逾期金額合計18.37億元。

11月7日,梅花生物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孟慶山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因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其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



11月9日下午,國內醫療信息化龍頭、市值180.5億元的衛寧健康發布公告稱,周煒辭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職務,將繼續擔任公司顧問。

美國銀行首席策略師 Michael Hartnett 最近發布報告,建議投資者做空與AI相關的“超大規模科技公司債券”。


損害債務人利益賠償糾紛是指債務人的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或有破產法規定的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造成債務人財產利益減損,在破產程序中被要求承擔相應責任而引發的糾紛。




破產撤銷權,是指管理人對債務人在破產程序開始前的法定期間內所為的侵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有否認其效力并申請法院撤銷該行為的權利。












